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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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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传国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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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国玉玺
说传国玉玺来自于和氏璧似乎已经是个定论。相信“和氏献璞”、“完璧归赵”等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东周列国志》的普及作用可见一斑。然而,最早记述和氏璧的不是《东周列国志》,也不是《史记》,而是《韩非子》,口吃而不善言语的韩非在他这本法家名著中用“和氏”为题记述了一则旨在表达自己愤懑秦国当局(特别是来自他的老同学李斯的迫害)压制他的学说主张、囚禁他于囹圄的历史故事,对和氏献璞玉于楚王反被刖足的遭遇,对吴起和商鞅这两位厉行改革而不得善终的命运,韩非禁不住心有戚戚焉。但是,本文不讨论韩非和李斯的恩怨,而是关注和氏璧的来龙去脉,传国玉玺的风风雨雨——或者说:离奇曲折而漏洞百出的历史。

一、和氏献璞
《韩非子·和氏第十三》说,春秋时期楚国人和氏(一作卞和)在山里得到一块尚未琢磨过的玉石(玉璞),他将玉璞献给当时的楚王——楚厉王(但是《史记·楚世家》里并没有厉王,下文武王之前的楚王在《史记》里称蚡冒,这可能是名字),厉王叫玉石专家进行鉴定,专家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厉王认定和氏是个骗子,不由分说就下令砍断和氏的左脚。厉王死后,继位的是武王。和氏再次拿玉璞进献,武王又命玉石专家鉴定,结果还是“石头一块”,武王同样认为和氏是在欺骗君王,于是,和氏的右脚又被砍断。武王死后,文王即位,和氏失去两脚,不能前来献宝,只好在家门前的山下抱着那块玉璞痛哭。一连三日三夜,泪水干枯了,眼眶里流出来的竟然是血液!终于是忠心动天了,这次文王派来了专人,打探这件事。使者问他:“天下之间被处以刖足之刑的大有人在,为什么就你这么悲伤?是否有什么冤情?”和氏说:“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忠贞之士被看作欺君之人,稀世宝玉被打上普通石块的名号,这的确值得悲伤。文王马上命人剖开玉璞,经过精心琢磨,发现果然是块稀世珍宝。为了纪念和氏的判断能力和忠贞行为,文王将这块宝玉定名为“和氏璧”。

——这就是“和氏璧”的来历了。不过,翔锋有点儿那个,不甚相信。因为:武王在位五十一年,厉王则十七年,文王十三年;估不论厉王和文王,光是武王一代,和氏就要等待五十一年之久!假设真有其事,和氏的忠贞可谓感天动地了,五十年不变啊!据说,文王还封和氏为零阳侯,然而和氏却辞而不就云云。大唐诗人李白更是为其高歌一曲,其中有云:
抱玉入楚国,见疑古所闻。良宝终见充,徒劳三献君(《李白诗全集·古风·其三十六》)。
无论如何,和氏璧却是存在着。在战国时期,竟成为诸侯们炙手可热的宝贝,蔺相如也因此而名垂千古。

二、完璧归赵
楚国的宝贝竟然去了赵国,这本身就充满传奇色彩了。
《史记·张仪列传》云:
张仪已学游说诸侯。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醳(同“释”——翔锋注)之。
于是,有人认定这个楚相就是昭阳,他丢失的璧就是和氏璧,之所以能够到他手上,是因为他灭越国有功,楚王特地将稀世珍宝赏赐给他云云(见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九十回》)。
按:越国之亡在楚威王期间(B.C.339-B.C.329),灭越者是否昭阳呢?《楚世家》和《越王勾践世家》都没有记载他的丰功伟绩。昭阳者,楚怀王(威王之子)时(楚怀王在B.C.328年继位)任柱国,在怀王六年攻击魏国和齐国,刚好秦国使者陈轸出使齐国,他为齐王前往楚营游说昭阳退兵,其中有段对白有助我们了解昭阳此人:
(陈轸)曰:“愿闻楚国之法,破军杀将者何以贵之?”昭阳曰:“其官为上柱国,封上爵执珪。”陈轸曰:“其有贵于此者乎?”昭阳曰:“令尹。”(《史记·楚世家》)
“令尹”,是楚国最高级的官员,相当于中原诸国的“相”。由此可知,昭阳者,在当时(楚怀王六年)也只是柱国,而不是令尹。恐怕在作为怀王父亲的楚威王时期昭阳也未必担任“相(令尹)”吧。而且即使后来昭阳出任“相”,但是也是楚怀王时期的事情了。那时候,张仪还在他家作门客吗?当然不是,楚怀王元年(B.C.328年),张仪已经在秦国为“相”了,而在出任为秦相之前,张仪还担任过秦惠王的客卿。由此可见,张仪被怀疑盗和氏璧之事如果要成立,则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昭阳的确出任过“相(令尹)”(顺便说一下,昭阳这人在《史记·楚世家》晃了一下后就消失了,也没有见他在《战国策》上出现,官职也只是“柱国”,上文所引之陈轸说昭阳,结果是昭阳“引兵而去”);第二,根据中国人的“习惯”,如称曹操为“魏武帝”一样,昭阳也被称为“相”,即使他还没有成为真正的“相”;第三,楚王将和氏璧赏给了昭阳,而昭阳丢失的璧就是和氏璧;第四,此时的张仪必须正在昭阳门下,尚未发迹——可是啊,昭阳在楚怀王六年的官号是“国柱”,而张仪在楚怀王元年就出任秦国“相”了。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2 传国玉玺
——凡此种种,不由得翔锋不再次作出怀疑:和氏璧与张仪究竟扯不扯得上关系。
不过,楚国的和氏璧后来是到了赵惠文王的手中。
据《东周列国志》说,楚相昭阳遗失和氏璧后,辗转到了赵国宦者令缪贤手上,他爱不释手,连赵王问及也诈癫扮傻地一味隐瞒。赵王命人搜查缪贤家,“得宝椟,收之以去”,而缪贤的舍人蔺相如也就站到历史的前台来了,他劝缪贤“肉袒负斧锧”,向赵王请罪。赵惠文王得到和氏璧,正在高兴,于是赦免了缪贤的“罪行”云云。
——可是,在《史记·蔺相如廉颇列传》中,没有这个说法,缪贤的确有“罪”,但并没有指明具体的“罪状”。冯梦龙天才的想像力将和氏璧、蔺相如结合得天衣无缝,令人佩服。
总之,和氏璧是落入赵惠文王手上了。
远在西方的秦国国君昭王对这个中心有孔的圆形宝玉也垂涎三尺,他采用下三滥的欺骗手段,借口用自己的国土(十五城)换取这个稀世珍宝,打算将和氏璧占为己有——和氏璧终于发挥出它应有的价值了。司马迁为我们撰写了一则精彩绝伦的“完璧归赵”的故事:在秦廷上,蔺相如“持壁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史记·蔺相如廉颇列传》),大义凛然地揭露秦王的本相,秦王无法强抢,只好“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准备风风光光地接受赵国的和氏璧;取得第一阶段的胜利后,蔺相如暗中派人将“国宝”由小路潜归赵国。
——耳熟能详的故事无需细述,和氏璧再次回到赵国。
后来呢?嬴政灭六国后,和氏璧当然进入秦廷了。

三、传国玉玺
不过,李斯在他的《谏逐客书》中写道: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其中,随,是随珠——同样也有一段荒诞而精彩的传说的一颗明珠;和,就是和氏璧,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卞和璧,始皇以为传国玺也。”
嗯,这说明李斯还没有在秦国得势时,和氏璧已经落入秦王的手上了。换言之,也就是赵国还没有灭亡时,和氏璧就归秦所有了。
秦王嬴政“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贾谊《过秦论》),从B.C.230年开始,到B.C.221年刚好十年时间,主要通过命令王翦、王贲父子统领军队,以摧枯拉朽,势不可挡的气势,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
其后,嬴政实行了多种神化皇权的措施:除了自称“皇帝”,专用“朕”这个称谓;将皇帝的命称为“制”,把皇帝的令称为“诏”;又推行五德终始学说,自以为是水德盛行而取代周室的火德之外,他还下令:天子专用的印章为“玺”,皇帝之外的任何人都不能将自己的印章称为“玺”。
《史记正义》引蔡邕注:“玺者,印章也,天子玺白玉螭虎钮。古者尊卑共之。”又引卫宏的《汉旧仪》注解说,秦朝以前,人们都用金银玉器制作印章,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而设计外形,特别是手持部分甚至可以是“龙虎钮”,他们称这些印章为“玺”;但是自从秦朝建立以来,就只有天子使用“玺”这个名词,而且,也只有天子的玺可以用玉器来制作,臣下都不敢使用这些皇帝专用的词语和物件。张守节还引注崔浩的见解:“李斯磨和璧作之,汉诸帝世传服之,谓‘传国玺’。”《太平广记·卷第二百六·书一·李斯》亦云:
始皇以和氏之壁,琢而为玺,令斯书其文(并注明此文出《书评》,并出自《书断》)。
由此,和氏璧最后就成为了秦皇朝的“传国玺”了。相传李斯还在“传国玺”上刻了几个字——是秦朝的文字小篆。这几个到底是什么字呢?居然有好几种说法:一种是韦曜的《吴书》(《三国志》裴松之注引)说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另一种还是张守节引用某家汉书说是“昊天之命,皇帝寿昌”;第三种,裴松之在应劭的著作《汉官仪》中找出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亦见应劭《汉官仪·卷下》清·孙星衍校本,孙星衍注:亦见之《北堂书钞》仪饰部、《太平御览》仪式部);第四种,《隋书志第六·礼仪六》云:又有传国玺,白玉为之,方四寸,螭兽钮,上交五蟠螭,隐起鸟篆书。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凡八字(还有其他的说法,下文自会详细记载)。这些大都是引自已经亡佚著作的,如此混乱表明在他们(指应劭、韦曜和某汉书作者)写书时,并不一定都看到传国玺,至少有三个人是道听途说的,甚至四者都不正确。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3 传国玉玺
因为:
1、《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蔡邕《独断》曰:“皇帝六玺,皆玉螭虎纽,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皆以武都紫泥封之。”又引《玉玺谱》曰:“传国玺是秦始皇初定天下所刻,其玉出蓝田山,丞相李斯所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历代名叫《玉玺谱》的书籍不少,到底它出自何人之手呢?李贤生在唐代,看到的当然是在他以及他之前的《玉玺谱》了。《汉书·艺文志》不载此书,《隋书·经籍志》也不载;《新唐书》则录有纪僧真一卷《玉玺谱》;《旧唐书》也录有僧约贞一卷《玉玺谱》。翔锋私下认为这两本书的作者应该是相同的,只不过是传钞的过程中搞成这个样子,《玉玺谱》极有可能出自唐人之手,而李贤看到的可能就是这本书(两本唐书中另有姚察撰的《传国玺》一书)。到《宋史·艺文志》时,就变成了“崔逢《玉玺谱》一卷,严士元重修,宋魏损润色”这个记录了。也就是说,李贤看到的《玉玺谱》可能又亡佚了,“死胡同”的感觉到处都有。设若传国玺出自蓝田山(《汉书·地理志》记载,美玉产自“京北(今西安以北)蓝田山”。其后,《后汉书·外戚传》、张衡《西京赋》、《水经注》和《元和郡县图志》等古书,都有蓝田玉的记载。甚至在汉乐府《羽林郎》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胡姬“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的句子),那么传国玺又怎会是用和氏璧制造的!和氏璧来自楚国啊!怎会是出自关中地区的蓝田山呢?
关于和氏璧出自何处,有几种说法:
《韩非子》原文:“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见俞志慧《韩非子直解》,浙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9月出版)但是有人根据《东周列国志·第九十回》说“有楚人卞和,得玉璞于荆山”,就将“楚山”等同“荆山”起来,估不论这是否正确,我们且看下面的四种“荆山今地”说——湖北南漳县、湖北阳新、安徽怀远县、安徽芜湖县(见《“和氏壁”产于何地》出自http://www.cangguzhai.com),我们不对这四种说法做出什么选择,只是想说:和氏璧不是出自关中的蓝田山。
2、秦始皇将死时,《史记·秦始皇本纪》说:
乃为玺书赐公子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书已封,在中车府令赵高行符玺事所,未授使者。
——有人据此说这个玺就是传国玉玺,但是蔡邕在《独断》中讲的很清楚,皇帝有六个印玺,却没有一个叫传国玺的,即传国玺不在六玺之列。颜师古在《汉书·霍光传》中注引孟康曰:“天子之玺自佩,行玺、信玺在符节台。”翔锋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少府属官有符节令,丞,掌管符节。这个官署必然在中央皇庭之内。李贤又在《后汉书》里引应劭的《汉官仪》作注:“皇帝行玺,凡封之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征大臣;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天地鬼神。”李贤就是章怀太子,身为皇太子,对皇家印玺自当有一定的认识。始皇帝第五次出巡,前往九嶷山祭祀舜帝,到会稽山祭祀大禹,事天地鬼神,必定携带天子之玺和皇帝及天子行玺——随行的赵高身兼中车府令和行符玺事,行玺自当随身携带,这样他才得以和胡亥、李斯篡改嬴政的“遗诏”。而作为传国玺,以嬴政“恶言死”的性格来判断,则不一定会将它带在身边。
而在《秦始皇本纪》之末,司马迁写道:
“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
这一次,秦朝的所有的印玺,包括六玺和传国玺,都归刘邦所得了。《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云:
“初,汉高祖入咸阳至霸上,秦王子婴降于轵道,奉上始皇玺。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
由此可见,“传国玺”几个字并不是始皇帝起的,而是刘邦命名的。
3、至于印玺上的文字,多种说法并存的现象,窃以为当是传国玺后来遗失了,后世的统治者为了表明自己是“受命于天”而另外制造传国玺时,一时间忘记了真正的字句,结果朦朦胧胧地记下大致相同的几个字出来。君不见,最早记载传国玺上文字的人不是司马迁、班固等人,而裴松之、张守节等都是引用早已亡佚了的著作的,这本身就是一种“死无对证”的“无头公案”,裴松之也只好表示“未知两家(他没有看到“昊天之命,皇帝寿昌”和“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的记载——这也许是在裴松之之后才刻制的)何者为得”。即便应劭之言可信,我们也只有接受他的“受命于天,既寿且康”这几个字。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4 传国玉玺
——总之,秦国的印玺中有一个被汉高祖刘邦命名为“传国玺”,而这个印玺是始皇帝专用的,也许它就是用和氏璧制造的(但刚才已经表示质疑了),上面或者就是刻着“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八个字。

四、王莽抢玺
后世之人附会之事简直令人目不暇接,可是至少在西汉末年,我们还是能够看到真相——汉传国玉玺的真实记录。
公元8年,阴历十二月,自称黄帝后人、齐国王族后裔的王莽以“假皇帝”的身份踢走年仅四岁的西汉最后一个皇太子孺子婴(又叫婴——刘婴),自称皇帝,建国号“新”。之前,刘婴并没有即位,借口当然就是年纪太小了。当时汉家的传国玺藏在太皇太后居住的长乐宫,王莽命堂弟安新公王舜向自己的姑妈同时又是太皇太后的王政君索取传国玉玺。王政君怒骂连天,但又不得不拿出传国玺,奋力“投之地”,说:“猪狗不如的家伙,我老了,很快就会死掉;你们兄弟俩,就等着最后的日子吧!灭族的大祸不远了!”王政君这一掷,传国玺上的“螭”(就是龙,一种没有“角”的龙)顿时缺了一个“角”(应该就是一个缺口)。
王莽得传国玺后,大喜,在未央宫的渐台设宴答谢姑妈的“合作”,一大班歌功颂德的臣子争着献上自己的“忠诚”。
随后,王莽进行了一番“振古烁今”的改革——由于离题的原因,故此不再啰嗦——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危机。全国各地纷纷起义反新朝,绿林军起于荆州,在赤眉军起于山东,王莽的政府军忙于镇压。西汉皇族成员刘縯、刘秀兄弟也加入了绿林军。23年阴历六月,昆阳之战,新朝军队主力彻底覆灭,绿林军乘胜进击。王莽的权力核心——关中地区震动,这个自诩“圣人”的新朝第一任皇帝,同时也是最后一任皇帝率领群臣做他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哭祭上天。
但是上天好像并没有理会他的哀求,同年九月,绿林军攻入长安,王莽走投无路,在未央宫渐台被商人杜吴杀死。
——传国玺也不能保住他的老命,绿林军将领李松第一时间将它进献给主子——更始帝刘玄,当时的绿林军已经变质了,刘玄建立的政权被称为“更始”政权。
其后,赤眉军和绿林军展开争夺天下的战争,其他的割据势力也纷纷游离于两者之间,又或者各自为政,彼此冲突。刘秀乘机脱离刘玄的控制,自立为帝,进行夺取最后果实的争战。
由于无法抵御赤眉军的攻势,刘玄集团很快就失败了,传国玺由是转手到刘盘子(即赤眉军)政权中。

五、刘秀得宝
东汉王朝的建立比之西汉王朝的建立更加令人眼花缭乱,从17年的王匡、王凤起义于绿林山开始,到25年,刘秀自立为皇帝,这八年时间仅仅是一个开始。接下去,到最后一个割据势力公孙述败亡,已经是36年了——西汉末年的全国混战足足持续了一十八年。刘秀可谓是笑到最后的人了。
不过,在27年,他就从刘盘子的手上夺过他的高祖留下来的传国玺了。
刘秀任命冯异为征西大将军,与赤眉军在崤山决战,赤眉军八万人投降。刘秀亲自到宜阳战场,赤眉军居然不再抵抗,范晔在《后汉书·刘盆子传》写道:“樊崇(赤眉军的原始领袖)乃将(刘)盆子及丞相徐宣以下三十馀人肉袒降,上所得传国玺绶、更始七尺宝剑及玉璧各一,积兵甲宜阳城西,与熊耳山齐。”——最末的一句显然是夸张写法,但是刘秀得到传国玺后,专程下了一道诏书:
“髃(微小——翔锋注)盗纵横,贼害元元(指老百姓——翔锋注),盆子窃尊号,乱惑天下。朕奋兵讨击,应时崩解,十余万觽(同“众”——翔锋注)束手降服,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皆祖宗之灵,士人之力,朕曷足以享斯哉!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当为父后者爵,人一级。”
二月己未,祭祀高祖庙,接受传国玺。
从此,汉传国玺又回到了刘姓家族,不过,它再也不藏在长安城了。因为,长安城在多年的战乱中,几乎成为废墟,刘秀把洛阳作为东汉王朝的首都,传国玺当然也深藏于洛阳的皇宫之中了。

六、孙坚怀璧
裴松之早就认定“孙坚怀璧”这个故事是个骗局了,他在《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注引了《吴书》的说法后,写道: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5 传国玉玺
“金玉之精,率有光气,加以神器秘宝,辉耀益彰,盖一代之奇观,将来之异闻,而以不解之故,强谓之伪,不亦诬乎!陈寿为破虏传亦除此说,俱惑起居注,不知六玺殊名,与传国为七者也。吴时无能刻玉,故天子以金为玺。玺虽以金,于文不异。吴降而送玺者送天子六玺,曩所得玉玺,乃古人遗印,不可施用。天子之玺,今以无有为难,不通其义者耳。臣松之以为孙坚于兴义之中最有忠烈之称,若得汉神器而潜匿不言,此为阴怀异志,岂所谓忠臣者乎?吴史欲以为国华,而不知损坚之令德。如其果然,以传子孙,纵非六玺之数,要非常人所畜,孙皓之降,亦不得但送六玺,而宝藏传国也。受命于天,奚取于归命之堂,若如喜言,则此玺今尚在孙门。匹夫怀璧,犹曰有罪,而况斯物哉!”
东汉末年,董卓乱朝,山东州郡起而讨之,来自江左地区的孙坚为先锋,锐意进取。董卓的西凉兵团难以取胜,于是焚烧洛阳城,举城迁往长安。“(孙)坚乃前入至雒,脩诸陵,平塞卓所发掘”,其后,他回到了鲁阳。这次整理宫廷大火中,他究竟有没有得到那块传国玺呢?
其实,早在大将军何进和佐军校尉袁绍密谋诛杀宦官,何进被杀,袁绍攻进宫内,宦官张让等人挟持小皇帝刘辩及皇弟刘协逃离京城之时,那尊传国玺就已经遗失了。
可是,就在孙坚进驻洛阳时,“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莫有敢汲。坚令人入井,探得汉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方圜四寸,上纽交五龙,上一角缺。”(裴松之引注《吴书》)“旦有五色气”啊,神秘乎?“莫有敢汲”啊,可信乎?裴松之又引《江表传》曰:
案《汉献帝起居注》云“天子从河上还,得六玺於阁上”,又太康之初孙皓送金玺六尊,无有玉,明其伪也。
——六玺找回来了,就在皇宫之内。吴国末代皇帝孙皓投降晋朝时,并没有“缴纳”玉器制造的传国玺。裴松之还说,传国玺不在天子六玺之列,又说陈寿为孙坚作传也不采用这种玄之又玄的传说,所以就有了前文所发的议论。
然而,又有人出来作故事了:
话说孙坚得传国玺后,如获至宝,将其秘藏于妻吴氏处。后袁术拘吴氏,夺玺。袁术死,荆州刺史徐璆携玺至许昌,时曹操挟献帝而令诸侯,至此,传国玺归于汉室云云。
——翔锋孤陋寡闻,除了在裴注本《三国志》的注引《山阳公载记》看到一则较为合理的解释外,又花了近两个小时在自己的《汉研究》藏书文件夹里遍翻古人的《后汉书》、《三国志》、《后汉纪校注》、《汉末英雄记》、《东观汉记校注》、《八家后汉书辑注》、《华阳国志》都找不到雷同的资料,注引如下:
袁术将僭号,闻坚得传国玺,乃拘坚夫人而夺之。
——至于袁术死后,荆州刺史徐璆事又出自何处?我又好不容易地在《资治通鉴·卷六十三》找到“二手”的资料:
故广陵太守徐璆得传国玺。献之。
——按,徐璆应是故广陵太守,而非荆州刺史(要知道此时的荆州主宰〔牧、刺史〕是刘表啊),如此说来,则陈寿、裴松之者都没有看到或者没有重视这些记录了。
假如这是真相,那么我们就接下去看传国玺的命运。
然后,我们又在曹丕的所谓“禅让”的闹剧中看到:汉帝(献帝——翔锋注)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庙。使兼御史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禅位,……(《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这些玺并没有注明有没有传国玺,但是六玺必定在其中。假设传国玺已经遗失,曹丕为了显示自己也是“受命于天”而统治天下,难保不会也命人制造一个传国玺的。

七、南北夺玺
公元265年阴历十二月,二十岁的曹魏帝国最后一任皇帝曹奂“诏群公卿士具仪设坛于南郊,使使者奉皇帝玺绶册,禅位于晋嗣王,如汉魏故事”(《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于是,晋王司马炎建立充满着禽兽味道的西晋王朝。据说,他所继承的玺绶中就有传国玺一尊,上面还有当年曹丕使人在传国玺肩部刻下隶字“大魏受汉传国玺”云云。不知道司马炎又作何修改呢?280年,司马炎的部将王濬灭吴。其中一个负责敌前指挥的将领琅琊王司马伷得到了孙皓呈献的皇帝玺绶。“孙皓穷蹙请降,送玺绶于琅邪王伷”(《晋书·帝纪第三·武帝》),房玄龄等人并没有大书特书说孙皓将传说中他家藏的“传国玺”献上,这为“袁术夺孙坚妻传国玺,徐璆献宝于许昌”的传说做好了铺垫。可是,《晋书·卷十五志·第十舆服》云: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6 传国玉玺
乘舆六玺,秦制也。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汉遵秦不改。又有秦始皇蓝田玉玺,螭兽纽,在六玺之外,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汉高祖佩之,后世名曰传国玺,与斩白蛇剑俱为乘舆所宝。斩白蛇剑至惠帝时武库火烧之,遂亡。
——至于晋朝从何而得到传国玺却没有交代,而且传国玺上的刻文并不同于传说中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可见这定然是自己制造之物。
说西晋王朝是个禽兽王朝又超出本文提纲了,八王之乱、贾后乱朝不在讨论范围之内。我们只需知道后来有个名叫刘渊的匈奴人在304年自称汉王,反抗西晋政府就可以继续我们的传国玺的故事了。刘渊和西晋数番攻战,石勒、李雄等人又加入混战局面,中华大地从此堕入了五胡乱华的大分裂时代——十六国时期(其实先后存在的所谓“国”不止十六个:前赵、成汉、前凉、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西秦、后凉、南凉、南燕、西凉、北凉、夏、北燕,这一时期还有代、冉魏、西燕、翟魏、蜀及割据仇池的氐族杨氏等政权,加上西晋和东晋,中国境内何止“十六国”)。刘渊死后,子刘聪夺位。311年阴历六月,其部将刘曜攻陷西晋都城洛阳,“(刘)曜于是害诸王公及百官已下三万余人,于洛水北筑为京观。迁帝及惠帝羊后、传国六玺于平阳”(《晋书·载记第二·刘聪》)。这里一下子涌出“传国六玺”,特令人摸不着头脑。
刘曜后来灭西晋,司马家族逃亡到江南建立起东晋,刘曜则建立前赵。之前,刘聪卒,刘粲即位,这个穷凶而淫暴的接班人只做了一个月的皇帝就被野心家,同时又是岳父的靳准杀死。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九十》写道:
准遂勒兵升光极殿,使甲士执粲,数而杀之,谥曰隐帝。刘氏男女,无少长皆斩东市。发永光、宣光二陵,斩聪尸,焚其宗庙。准自号大将军、汉天王,称制,置百官,谓安定胡嵩曰:“自古无胡人为天子者,今以传国玺付汝,还如晋家。”嵩不敢受;准怒,杀之。
传国玺差点儿就被送回东晋王室了。可是,靳准没来得及和东晋建立关系就被部下杀死了,一个叫靳明的尚书令被推举为盟主,靳明派人“奉传国六玺降于曜。曜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可是转眼间他却把靳明全家处死,意念转变之快是“十六国”君王及统兵大员的通病。
还是传国六玺。
消息传来,后赵皇帝石勒大怒,前、后赵国为此而激战连场。公元329年,石勒部将石虎灭前赵,得传国六玺,忙派“遣主簿赵封送传国玉玺、金玺、太子玉玺各一于勒”(《晋书·载记第五·石勒下》)。石勒大喜,在群臣的颂歌声中,自命为“大赵天王”。相传,他还效仿曹丕,在其右侧加刻“天命石氏”。这是传国玉玺了,没有“六”字。
石虎,可能就是“十六国”中最凶狠、最残暴、最丧失人性的“皇帝”了(硬要选出对手,后来北齐的高洋无疑),然而,他对玉玺之类的“宝贝”情有独钟。即位后,传国玉玺自然归他保管,不过,他又有新发现:马屁精韩强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玄玉玺”(玄者,红中带黑也——翔锋注),“方四寸七分,归纽金文”(《晋书·载记载记第六·石季龙〔石虎〕》)。他从武乡赶赴邺城,献宝于石虎,石虎马上赏他一个骑都尉之官。另一个马屁精夔安连忙劝进,为石虎上“尊号”(即诸如“始皇帝”、“大赵天王”之类的称号);还有一个中书令王波之徒,赶忙上呈《玄玺颂》,歌之颂之。
即便如此,石虎之帝国仍不免灭国之祸。
时间来到350年,后赵部将冉闵建立魏政权,攻击后赵的都城襄国。后赵“皇帝”石祗派出使臣,向前燕求救,表示愿意用传国玺作为答谢之礼。前燕“皇帝”慕容儁派出三万人,另一个羌族豪强姚弋仲也派出儿子姚襄领骑兵二万八千来救。可是,即使冉闵军队死亡十余万众,还是挽救不了后赵的命运——石祗被叛将杀死,后赵灭亡。前燕军队却没有退却,因为他们是为了传国玺而来的。冉闵的外交大臣常炜回复前燕的诘问“传国玺安在”时说,传国玺在后赵原本的首都邺城丢失了,并说冉闵屠杀邺城胡羯外族时,“在邺者殆无孑遗;时有迸漏者,皆潜伏沟渎中耳,彼安知玺之所在乎!彼求救者,为妄诞之辞,无所不可,况一玺乎!”(《资治通鉴·卷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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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传国玉玺
天子六玺,文曰“皇帝行玺”……又有传国玺,白玉为之,方四寸,螭兽钮,上交五蟠螭,隐起鸟篆书,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凡八字(《隋书·卷十一·礼仪六》)。
——这和最初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我更倾向于应劭的“受命于天,既寿且康”的记载,毕竟它是最早的记录)不尽相同,而和北齐号称夺得的传国玺相同。
可是,一转眼,传国玺又变脸了。
618年,隋炀帝在江都行宫被绞杀,宇文化及执掌“朝政”,挥军北伐。他先在河南和李密势力展开殊死的拉锯战,失败后,转而入侵河北。619年,河北势力夏王窦建德与宇文化及连战,生擒宇文化及,“得其传国玺及卤簿仪仗”(《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七》)。
621年,窦建德与李世民在汜水决战,失败被俘。其左仆射齐善行、右仆射裴矩、行台曹旦及建德妻子曹氏率部属举山东之地,“奉传国等八玺来降”(《旧唐书·卷五十四·窦建德列传》)——注意:传国玺与天子六玺加在一起不过七玺,但如今窦建德残余部众献上的却是“传国八玺”。但夏王窦建德仍不免一死,因为他的才能和影响力令李渊集团深为忧虑。
为了佐证,我们专程找来另外两则记录:
其一:隋义成公主(杨坚族女)嫁与突厥处罗可汗为妻。宇文化及被窦建德消灭后,突厥人前来迎接萧皇后及其杨广的孙子杨政道北入大漠。窦建德其时“犹倚突厥”,于是,“勒兵千余送之入蕃”,他的夏国势力“与突厥相连,兵锋益盛”(《旧唐书·卷一百四十四上·突厥上》)。
其二:贞观三年(628年),李世民发兵,五路攻击突厥。
四年(629年)正月,李靖突袭突厥王庭定襄,突厥可汗颉利仓惶逃走。突厥人带萧皇后、杨政道(曾在漠北称帝,有徒众万余人)投降李靖。唐将孙宝相生擒颉利,献于长安,李世民由此得到“天可汗”的伟大称号。
这是说,即使窦建德集团献上的不是货真价实的传国玺,萧皇后及杨政道的大漠回归则可能将隋朝的传国玺完“玺”归“唐”了。
可是,据《旧唐书·卷一·本纪第一·高祖》载:
江都杨广被杀,李渊马上在长安称“相国”,加九锡。一大班“良臣”择主而仕,在一份号称傀儡皇帝杨侑的诏书的号召下,“奉皇帝玺绶于高祖(李渊)”,李渊又模仿曹丕故事,辞让,“至于再三,乃从之”。
这些皇帝玺绶从何而来?自己制造。
我们从这里得到某种暗示,大概唐初就是自己制造了传国八玺吧,故此将窦建德的,隋朝的统统冠上“八”字,魏征在《隋书》里好端端地写着“天子六玺,又有传国玺”呢!想来这“八玺”可能是魏征之后所作的。
907年,唐昭宣帝“禅位”于梁王朱温。
他命中书令张文蔚等人为“押传国宝使”前往大梁将国宝交给朱温。胡三省注:“唐有传国八宝,武后(即武则天——翔锋注)恶玺字,改为宝,其受命传国八宝并改雕宝字。又引《唐六典》说:‘天子八宝,其用以玉,其封以泥。皇后及太子之信曰宝,其用以金。’”(《通鉴·卷二百六十六》胡注引)
另据《新唐书·卷二十五·志第十四·车服》载:“初,太宗刻受命玄玺,以白玉为螭首,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至武后,改诸玺皆为宝。中宗即位,复为玺。开元六年,复为宝。天宝初,改玺书为宝书。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
这样,传国玺就变成了传国宝了。
情况越来越明了了,我们可以断定:所谓的传国玺、传国宝不过是自古帝王自欺欺人的天命论的反映,不存在二千多年的秦汉玺依然流传到隋唐的可能,甚至,几乎可以肯定:其实,在东汉末年的大动乱中(先有何进之乱,继有董卓之乱,后又有李郭之乱),传国玺早就毁没无存了。

即便流传到唐代,到了五代中,传国宝又一次(第三次)离奇失踪。
后梁朱温政权仅仅存在了十七年(907-923年),沙陀兵团创立的后唐势力取代了它。史书又一次提到了传国宝:
923年,后梁大将王彦章兵败被擒杀,后唐庄宗李存勖取曹州,后梁末帝朱友贞惶恐不可终日,“盗窃传国宝奔于唐”(《新五代史·梁本纪·末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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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传国玉玺
这是怎么回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二》有更详细的记载:
当时,朱友贞召宰相商议对策,郑珏提出用传国宝诈降来缓和局势。朱友贞问:“今日固不敢爱宝,但如卿此策,竟可了否?”郑珏俯首沉思良久,回答说:“但恐未了。”左右侍卫忍不住缩颈而笑。朱友贞日夜哭泣,不知如何是好,他将传国宝放在卧室里面。可是,有一天竟然发觉,传国宝丢失了。原来早已经被左右之人盗窃去投降后唐阵营了。
最后用传国宝来“假投降”的“幻想”破灭后,朱友贞无计可施,命下人杀死自己。后梁灭亡。
而李存勖则奉天之命,进驻开封汴梁城。可是,早在920年,他再次击败后梁军队后,在“将佐及藩镇劝进不已”的情况下,命令有关单位制造称帝所必需的“法物”。居然就有人将传国宝献上。这是一名僧人,叫传真,根据他的陈述,传国宝是这样得到的:黄巢攻破长安时,他的师父偶然得到传国宝,收藏了足足四十年。后来师父死后,宝物就留给了他,可是他以为这是平常的玉器,打算出售,谁料遇到识货之人,那人说:“这就是传国宝。”于是,他就来献宝了。
动听的故事情节使李存勖心花怒放,他的部属更是奉觞(酒杯——翔锋注)称贺了(李存勖不久后称帝)。
后唐王朝末期,又有传国宝的记载出现了:
936年,后唐废帝李从珂无法抵御“儿皇帝”石敬瑭军队及契丹兵团的进攻,穷途末路之下,和曹太后、刘皇后及儿子雍王李重美等携带传国宝登上玄武楼自焚。
——看官,这就是传国宝的第三次“劫数”,假如我们认同它就是秦汉传国玺的话。
一个在契丹外族的扶植下成长起来的后晋王朝,到了石敬瑭死后,事情有了变化。石重贵,石敬瑭的侄子,即位后,无法接受既是“孙皇帝”又是“臣虏”的事实。
那是942年,石重贵不向契丹(这是改国号为“辽”)称臣,只是以“孙”自称,辽朝皇帝耶律德光大怒,举兵南伐。经过三次的拉锯战后,辽军挺进后晋都城开封,降将张彦泽在自己军中的旗帜上题上“赤心为主”四字,进入开封后四处掳掠,肆意杀人,叛国媚外分子兼刽子手的身份演绎得淋漓尽致。孙皇帝石重贵无奈之下,只好献出传国宝,投降辽朝。另有身为国舅及执掌军国大政的冯玉其人,通过巴结张彦泽,得到亲自护送传国宝,献给耶律德光的差事,希望能够得到辽朝当权者的任用。谁知耶律德光细心观察这些传国宝,认为“追琢非工,又不与前史相应”,他怀疑是伪造赝品,他以诏书的形式责问石重贵,命令他献上真正的传国宝。
石重贵回应道:“顷以伪主王从珂(李从珂本姓王——翔锋注),于洛京大内自焚之后,其真传国宝不知所在,必是当时焚之。先帝受命,旋制此宝,在位臣僚,备知其事。臣至今日,敢有隐藏?”(《旧五代史·卷八十五·少帝纪五》)于是,耶律德光不再理会此事,而将那个张彦泽斩于街市。
后来,后周太祖郭威登基时,后汉的末代太后,只能交出符宝了。由此可见,即使是石敬瑭命人伪造的传国宝,后汉的缔造者刘知远也不可能据有——耶律德光已经将它们带回辽朝,后汉之后的后周,当然也不可能拥有它们了。
而赵匡胤创立的大宋皇朝,也无法得到传国宝。
至此,传国玺(传国宝)又一次离奇失踪——其实,它是毁于李从珂的一炬。之所以说它失踪,是因为还有那个假的传国宝在辽朝那里,我们又可以“狗尾续貂”了。

九、归宋乎?属辽乎?抑或归于金?
会同九年(946年),辽太宗耶律德光席卷后晋王朝的珍宝而去,据《辽史·卷五十七·仪卫志三·符印》载,其中有“传国宝一、金印三,天子符瑞”,并详细地记述:
传国宝,秦始皇作,用蓝玉,螭纽,六面,其正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鱼鸟篆,子婴以上汉高祖。王莽篡汉,平皇后投玺殿阶,螭角微玷。献帝失之,孙坚得于井中,传至孙权,以归于魏。魏文帝隶刻肩际曰“大魏受汉传国之宝”。唐更名“受命宝”。
——“传至孙权”,才“归于魏”,与先前的《山阳公载记》所说“袁术将僭号,闻坚得传国玺,乃拘坚夫人而夺之”严重不符。因为,袁术死后,孙权都还没有继承父兄的基业:197年,袁术“僭号”;199年,袁术死;200年,孙策才死,孙权继为孙氏势力的首领。此时,已死的袁术如何“拘坚夫人而夺之”?光是如此分析,即可得出这是虚假伪造的“传国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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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传国玉玺
因此,在脱脱指导下撰写《辽史》的专家们作了一个这样的陈述:“自三国以来,僭伪诸国往往模拟私制,历代府库所藏不一,莫辨真伪。”
再根据刚才我们在第八节末尾所说,耶律德光也看出了这尊传国宝可能有伪。所以,我们赞成《辽史》专家们的陈述。
不过,与辽为夙世冤仇的大宋皇朝雄踞于黄河及长江流域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西北的党项族人又不断扩张领土,大有与辽、宋一拼雌雄的气势。中国领土又进入另一个三国时代,谁是正统皇朝的问题在封建帝王及其臣子心中不断撞击。辽兴宗耶律宗真按耐不住了,就在元昊建立大夏王朝的那一年(辽重熙七年,即1038年),他将科举取士的考试命题定为《有传国宝者为正统赋》。这一举措不仅没有使辽朝成为主宰中国的霸主,反而受到历代读史修史之人的揶揄,嘲弄。
与之相比,大宋皇朝又如何呢?
承继后周基业,赵匡胤并没有苦苦追寻传国宝的下落。他直接继承了后周的两尊玉玺“皇帝承天受命之宝”、“皇帝神宝”,建国后,又自己制造了“大宋受命之宝”,太宗赵匡义秉承乃兄传统,又造“承天受命之宝”。宋朝皇帝喜欢发明创造,对玺(宝)有着特殊的嗜好,“是后,诸帝嗣服,皆自为一宝,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宋史·卷一百五十四·志第一百七·舆服六》)。
——看官,到宋徽宗赵佶时,大宋皇朝已经八任皇帝,那么就一共持有十尊玉玺了,是吗?
非也。真宗赵恒一人就造了以下玉玺:“天下同文之宝”、“五岳圣帝玉宝”、“皇帝昭受乾符之宝”及“皇帝恭膺天命之宝”四尊传国宝。而仁宗、英宗等人又发扬真宗的传统——真是难以统计到底赵宋有多少个传国宝。英宗还命令大文学家、参知政事欧阳修亲自写刻传国宝的文字。
这还不过瘾,宋哲宗赵煦元符元年(1098年)——请看官注意,这一年号——春正月,一位咸阳的平民,段义,冒死向朝廷呈递一尊“玉印”。三月,当时的翰林学士、后来的权奸蔡京受命对此尊玉印进行鉴定。鉴定报告如下:
所献玉玺,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背螭钮五盘,钮间有小窍,用以贯组。又得玉螭首一,白如膏,亦温润,其背亦螭钮五盘,钮间亦有贯组小窍,其面无文,与玺大小相合。篆文工作,皆非近世所为。
臣等以历代正史考之,玺之文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有德者昌”,唐玺也;“惟德允昌”,石晋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今得玺于咸阳,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与李斯小篆体合。饰以龙凤鸟鱼,乃虫书鸟迹之法,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非汉以后所作明矣。
今陛下嗣守祖宗大宝,而神玺自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天之所畀,乌可忽哉?汉、晋以来,得宝鼎瑞物,犹告庙改元,肆眚上寿,况传国之器乎?其缘宝法物礼仪,乞下所属施行(《宋史·卷一百五十四·志第一百七·舆服六》)。
于是,择定吉日,进行受宝仪式,将年号改为“元符”;宰相章敦受命在玉印上题写:“天授传国受命之宝”。而那个段义呢?马上任命为右班殿直,并赐绢二百匹。
这幕闹剧结束没多久,在宋徽宗时期,又再“重演”:崇宁五年(1106年),又有献玉印献者出现了。其“印方寸,以龟为钮,工作精巧,文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宋史·卷一百五十四·志第一百七·舆服六》)。
可是,赵佶不是容易上当的,此君乃是中国历代帝王中艺术(特别是书画玉石方面)造诣之最高者,故此对献宝,献玉者不为所动。因为他要亲自制造:他将那尊玉印制成“镇国宝”,另外又“亲自”制造出“受命宝”,与天子、皇帝六玺,并称为“八宝”。其后,赵佶又制“定命宝”,并下诏称九宝,以“定命宝”为首云云。
——没有真的传国宝就不断制造以假乱真的“镇国宝“、“受命宝”、“定命宝”,这一招被后来的朱元璋学习到了——稍后我们会看到。
即便如此,“定命宝”还是没有定住大宋的国运;“镇国宝”也镇不住大宋皇庭的灭亡!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11 传国玉玺

宋钦宗赵桓靖康二年(1127年)夏四月初一,根据古代的气象学家的记载:京师开封刮起了狂风,巨大的石头被抛上半空,树木也被砸断。这天是女真铁骑兵驱赶北宋皇帝、皇室成员、京师达官贵人等前往北方金朝的日子。一同被掠走物品和人员如下:“凡法驾、卤簿,皇后以下车辂、卤簿,冠服、礼器、法物,大乐、教坊乐器,祭器、八宝、九鼎、圭璧,浑天仪、铜人、刻漏,古器、景灵宫供器,太清楼秘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库畜积,为之一空。”(《宋史·本纪第二十三·钦宗》)
——这就是“靖康耻”了!我们又看到“八宝”二字——原来,据说“九宝”中有二宝留下来了:“惟大宋受命之宝与定命宝独存。”(《宋史·卷一百五十四·志第一百七·舆服六》)其余的大宋皇朝的镇国宝、六玺等等统统归于大金王朝。
而在此之前的1123年,兴起于中国东北的女真族领袖完颜阿骨打听闻辽朝天祚皇帝耶律延禧主在屡败于自己的铁骑兵后,将大量的军用物资留在重青冢地区,自己则率领轻骑兵一万人逃往应州的消息后,马上派遣儿子完颜宗望(即斡离不——翔锋注)等将领追袭之。“宗望追及辽主,决战,大败之,获其子赵王习泥烈及传国玺。”(《金史·卷二·太祖本纪》)
可是,同是脱脱指挥的《辽史》专家们在《辽史·天祚纪》中又说:“天祚保大二年(1122年),遗传国玺于桑干河。”
——估不论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矛盾,仅仅这些记录就可以知道:无论是宋朝还是辽朝的传国宝还是传国宝,到后来都归于大金王朝。桑干河的记录则又告诉我们:传国玺可能又失踪了!

宋高宗赵构即位前,被女真人扶植的张邦昌派吏部尚书谢克家将流传下来两尊宝玺中的“大宋受命之宝”献上。即位后,赵构发扬祖先传统,作金宝三尊:“皇帝钦崇国祀之宝”、“书诏之宝”、“天下合同之宝”;其后,又作“大宋受命中兴之宝”——连同先前的两尊旧宝“大宋受命之宝”及“定命宝”总共六尊宝玺。但是,这个“中兴之主”在后来竟然一口气赶制出八尊宝玺。只是高宗一朝,就出现了如此众多的宝玺,令人眼花缭乱而嗤之以鼻。
时间来到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年),一百多年的耻辱终于一朝洗雪,南宋皇庭大将孟珙联合新兴的大漠雄强蒙古人攻克女真皇帝最后的盘踞点——蔡州。末代金朝皇帝哀宗完颜守绪自焚而死,继承皇位仪式尚未结束的太子完颜承麟也战死于乱军之中(真是一对英雄父子,观之赵佶父子,如猪耳),其玉宝尽归宋所有。当孟珙将金朝皇帝的骨灰及国宝进呈理宗赵昀时,他得到了“带御器械”的待遇。
可是,联合蒙古人攻灭金朝,就好像当初联合女真人攻灭辽朝一样,南宋在女真政权垮台后,随即受到前所未有的蒙古人的最猛烈的攻击。先是带有虏掠成分的侵略;其后,是毫不留情的战略上的包围;最后,是数路并进的灭国行动。南宋末年的帝王将相,几乎在重演他们祖宗在十二世纪初的历史。
1276年,蒙古人创立的大元皇朝兵临南宋京师临安城下,所有的抵抗都是“徒劳”的,最后,赵氏皇族又一次被俘虏,向蒙古人缴纳传国玺成为请求投降的象征。这个末代的赵氏朝廷不仅自己投降,而且向他们的敌人保证:“以两浙、福建、江东西、湖南、二广、两淮、四川见存州郡,悉上圣朝。”(《宋史·本纪四十七·瀛国公二王附》)
投降,为了保存性命及“三百余年宗社”。
对比金朝的全军全族的覆灭,看官自己评论之。
又三年后,最后的赵氏皇子被他的大臣陆秀夫背着跳下暴风来临之前的茫茫大海——位于今广东江门市崖门对开的南海海面,追击这股反抗势力的元朝大将张弘范在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小孩的尸体上取得号称是宋朝最后的宝玺,在得知南宋最后的残余部队被飓风覆灭后,他随即回师,向主子忽必烈禀告战绩,上呈宝玺。
然而,张弘范又好像当年攻灭荆州的吕蒙一样,在灭宋的当年就死去,清末的文学家吴趼人有感于时局而创作的《痛史》将他描画成民族的败类。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12 传国玉玺
至此,无论是西夏、金朝还是宋朝,所有的宝玺尽归于大元帝国——元朝应该称为帝国,它的疆域是空前的,相信也是绝后的:光是作为嫁妆的蒙古高原就超过了三百万平方千米,远远超过一个南宋皇朝的面积(南宋皇朝的面积大约二百五六十万平方千米)。到了元朝,传国宝玺又如何了呢?

十、铁木耳得宝
忽必烈在改国号为元的那一年(1271年)之前,他就已经为自己制造了一尊“皇帝行宝”,相信这是受到汉族知识分子对“传国玺(宝)”意义的鼓吹的影响。在进攻南宋的攻坚阶段——襄阳之战时期,他又承袭了赵宋的玩意,一口气制成十尊玉玺,仿佛要在数量上多于敌国才可以战胜“南人”似的。
至元十三年(1276年),赵宋在朝臣及皇太后的决议下,派使臣奉传国玉玺到蒙古阵营前请降,蒙古统帅伯颜命部将运送传国玉玺至京师大都。自己则进驻临安城,“收宋国衮冕、圭璧、符玺及宫中图籍、宝玩、车辂、辇乘、卤簿、麾仗等物”(《元史·卷九·本纪第九·世祖六》)。
至于元代的宝玺,可以参阅罗振玉《隋唐以来官印集存》一书,其中元代的“皇帝之宝”可能是用三种文字为文篆刻的。玺之边长大约十二厘米,印面左边是八思巴文“皇帝”二字,右边是汉文“之宝”二字,中间一行相信为梵文吉语。八思巴文是元初“帝师”西藏人八思巴创制的一种文字,被忽必烈定为国书,打算效仿始皇帝嬴政,推行全国,统一文字。但是这种文字无法与当时已经流传近一千五百多年,几乎拥有一亿人(据《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地理卷》有关中国古代人口的记述,十二世纪至十三世纪的宋朝、金朝、西夏及其周边政权的人口超过一亿人;另据陈振在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中说:“王通明通过考察最高垦田数及亩产量等推算,北宋中期人口已达一亿;葛剑雄认为户数统计比较正确,据此推算北宋末人口已达一亿,南宋、金合计一亿。”)使用的汉族方块字抵御,军事上蒙古人的确战胜了中原的“汉人”及江南的“南人”,而文明,取其狭义——文化则不仅不能与之匹敌,反而渐渐被同化。所以,八思巴文字始终未能普及,仅使用于官方文书、碑刻和印章之中。后来随着元代统治者被朱元璋势力赶出中国本土舞台后,八思巴文字几乎灭绝。
1294年,元世祖忽必烈病死。一个自称在开国功臣木华黎之曾孙硕德家中收购到玉印的人拿着玉印在街市上叫买。御史中丞崔彧买下这块玉印,交给身居监察御史之职同时又是名儒的杨桓鉴别。杨桓发挥出他惊人的识别能力,一口咬定其中的八个字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并且意味深长地吐露真言:“此历代传国玺也,亡之久矣。今宫车晏驾,皇太孙龙飞,而玺复出,天其彰瑞应于今日乎!”(《元史·卷五十·杨桓传》)
哦!原来如此!此玺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皇太孙龙飞”,“天彰瑞”而“玺复出”也!于是,名儒动手,写下传国玉玺得来之本末,连同那尊传国玉玺一起奉献于“徽仁裕圣皇后”——忽必烈之子真金的妻子,当时还是“太妃”。
《续资治通鉴》接着写道:
太妃出以遍示群臣,丞相以下次第上寿,庆曰:“神宝之出,实当宫车晏驾之后,此乃天意属于皇太孙也。”乃遣右丞张九思赍授之,皇太孙铁木耳即位,是为成宗。
这样可就皆大欢喜了。

十一、朱元璋
眨眼就来到了明初,小行僧出身的朱元璋是个传奇人物,有“从乞丐到皇帝”之称。今人吴晗的力作《朱元璋》述说了他的生平,资料之翔实堪称前无古人。国外史家在述及朱元璋及其王朝时屡屡引用该书,国内的史家则往往弃置不用而埋头古籍之中,苦苦追寻往昔吴晗已经走过的足迹,诚为可惜。
由于元顺帝妥欢帖睦尔早早就离开大都北返祖上居住的蒙古高原地区,所以朱元璋的军队并没有全歼蒙古皇族卫队,元朝的“传国玉玺”也没能够得到:
1370年阴历四月,元顺帝病死,太子爱猷识里达腊新立。朱元璋布置的经营北方战场的大将李文忠“谍知之,兼程趋应昌。元嗣君北走,获其嫡子买的立八剌暨后妃宫人诸王将相官属数百人,及宋、元玉玺金宝十五,玉册二,镇圭、大圭、玉带、玉斧各一。”(《明史·李文忠传》)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13 传国玉玺
朱元璋却也不介怀,他学习大宋朝的“优良传统”,立国之初即命人制造了十七尊宝玺,其名目繁多令人震惊,现引起一二说明之:“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表章经史之宝”、“钦文之玺”。成祖朱棣也制成“皇帝亲亲之宝”、“皇帝奉天之宝”、“诰命之宝”、“敕命之宝”。
到了(明孝宗朱佑樘)弘治十三年(1500年),献玉玺者又出现了:鄠县(今陕西省户县北)平民毛志学在泥河岸边得到一尊玉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色白微青,螭纽”。陕西巡抚熊翀以为秦玺复出,快马呈献给皇帝朱佑蹚。礼部尚书傅瀚上言指出这是个“伪造以欺人”,“贻笑千载”(《明史·志第四十四·舆服四》)的谎言,并劝谏皇帝不要信以为真——许多研究者都指出明朝政治基本上没有民主可言,其实偶然之间我们还是看到敢讲真话的人,傅瀚就是其中一个。可是朱佑樘不理会这个讲真话的礼部尚书。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十八年(1539年),又新制七宝:曰“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
——这下,连同明初宝玺,大明皇朝至此一共拥有宝玺二十四尊(成祖朱棣的四尊不计在内),并设置专业部门和官员管理。

十二、多尔衮
满族尚未入关时,忙于统一内部。皇太极继承其父努尔哈赤的事业后,改年号为天聪,继续征战各地,扩张地盘。漠南察合尔蒙古的林丹可汗就是他要对付的一个目标。
天聪九年(1635年)八月,贝勒多尔衮、岳讬、萨哈廉、豪格等人追袭林丹可汗部队,不久,就传出获得传国玉玺的消息。据多尔衮的报告说:“先是元顺帝北狩,以玺从,后失之。越二百馀年,为牧羊者所获。后归于察哈尔林丹汗。林丹亦元裔也。玺在苏泰太妃所。至是献之。”(《清史稿·本纪二·太宗本纪一》)
《清史列传·多尔衮传》为我们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资料:
有元玉玺,交龙纽,镌汉篆曰:“制诰之宝。”顺帝失之沙漠。越二百余年,有牧山麓者,见羊不食草,以蹄撅地,发之乃玺,归于元裔博硕克图汗,后为林丹汗所得。至是多尔衮令额哲献于上(转引自〔台湾〕高阳《清朝的皇帝》上册,第七十九页)。
——“制诰之宝”,不知是哪个朝代制造的宝玺,根据宋朝的宝玺多产的特点,窃以为它应该就是来自宋朝的众多的宝玺中的一个,它的名字在当时没有被记录下来——但是高阳在《清朝的皇帝》中认为它来自唐代,是唐代的“八宝”之一。
意外得到“传国玉玺”,皇太极内心的确久久不能平静。除了告天而受之外,一颗意欲图霸中原之心使他在群臣上“尊号”的情况下,改国号为“大清”,年号为崇德。
而后,展开与明朝末代皇帝崇祯,还有另一个起于陕西地区的农民势力——李自成争夺天下的大规模的战争。
战争的结果是:东北黑龙江地区、西北新疆地区、西南青藏地区、北方蒙古高原地区正式并且从此归属于中国。


十三、乾隆
可是,一百多年后,满清高宗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火眼金睛”识别出真伪,毫不留情地“将”了他的祖先一“军”。他在一篇《御制国朝传宝记》中分析了传国玉玺的真伪,表明态度。以下部分引述之:
“国朝受天命,采古制为玺。……尝考大清会典,载御宝二十有九,今交泰殿所贮三十有九。会典又云:“宫内收贮者六,内库收贮者二十有三。”今则皆贮交泰殿,数与地皆失实。至谓“皇帝奉天之宝”即传国玺,两郊大祀及圣节宫中告天青词用之,此语尤诞谬。”
——自秦汉至满清,从来没有帝王如此评价自己收藏的宝玺,乾隆可算是第一人。接着,他又写道:
“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独玉质莹洁如截肪,方得黍尺四寸四分,厚得方之三。以为良玉不易得则信矣,若论宝,无论非秦玺,即真秦玺,亦何足贵!”
——好一句“无论非秦玺,即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的胸怀自非苦求传国玺之君王可比。他还指出:“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宝玺在他的眼中如斯物,那么这位清高宗以什么为“宝”呢?他说:
作者: shiyulinxiu  2005-12-12 14:23   回复此发言  

14 传国玉玺
“朕尝论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宝。宝虽重,一器耳。明等威、徵信守,与车旗章服何异?德之不足,则山河之险,土宇之富,拱手而授之他人,未有徒恃此区区尺璧,足以自固者。诚能勤修令德,系属人心,则言传号涣,万里奔走,珍非和璧,制不龙螭,篆不斯籀,孰敢不敬信承奉,尊为神明。故宝器非宝,宝于有德。”
——君王之“宝”在于“德”而不是玉石之物。乾隆为我们扫清了迷雾,并且一针见血地说:“古有得前代符宝,君臣动色矜耀,侈为瑞贶者。”
对于老祖宗皇太极所得的元朝国宝,他这个做子孙的又怎样看待?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了几句:
“我太宗文皇帝时,获蒙古所传元帝国宝,容而纳之,初不藉以为受命之符。由今思之,文皇帝之臣服函夏,垂统万世,在德耶?在宝耶?不待智者而知之矣。”(所引文句出自《清史稿·卷一百零四·志七十九·舆服三》)
即便如此,弘历点数了本家的玉玺,共有三十九尊,又将它们重新篆刻文字,“左为清篆(满文),右为汉篆”,两种文字同时刻在宝玺上,“以昭画一”。到了他的七十岁生日时,乾隆皇帝为自己准备了一件生日礼物:篆刻一尊“古稀天子之宝”——并说这是引用了唐朝诗人杜甫的名句云云。

十四、尾声
至此之后,再也没有献宝者及传国玺复出的事件出现了。如此以往,到了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十一月,早已退位却仍然居住在紫禁城内的清朝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宫。“传国玺”竟然又引来某位军统人物的注意——冯玉祥将领鹿钟麟等人居然上下而求索,努力追寻早被乾隆皇帝“打入冷宫”、定为赝品的元朝传国玺。
只是,古事悠悠,沧桑变化,他们未能如愿以偿。如今,紫禁城——故宫博物院中,是否还静躺着这尊宝玺呢?参观博物院的朋友不妨细心观瞧,留心发现啊。
《传国玉玺》到这里应该划上一个句号了。可是,某天,我竟然在“东方网”上赫然发现:
“东方网10月18日消息:蔺相如“完璧归赵”是妇孺皆知的历史故事,故事中的主角“和氏璧”被秦王制成玉玺,历经20余个大小王朝的10余位皇帝争夺后神秘失踪,失传至今已有1065年。那么,用“和氏璧”制作成的传国玺究竟是什么模样?昨天,在杭州中国建设银行的保险箱里,我们有幸一睹这珍贵玉玺的风采。”
——这是2001年10月18日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以变彩拉长石为原料制成的玉玺呈宝塔式的正方形,上雕螭虎纽。神奇的是,在阳光的折射下,墨绿色玉玺周身会散透出点点晶莹的蓝光,玺底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此玺是已故国际著名地质学家、宝玉石和观赏石专家袁奎荣教授经多年研究复制而成的,袁教授在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和宝石学基础上考定了“和氏璧”玉玺的原料、形状和玺文,重现了千年古玺的本来面目。”
哦,原来是“复制品”。虽说是“复制品”,可是,最为厉害的“传国玺”竟是被誉为“国际著名地质学家、宝玉石和观赏石专家”的袁奎荣“考定”到的——将“和氏璧”和“传国玺”混为一谈,并且又是“已故”的大师。
接着是我对袁奎荣教授的简介:男,汉族,中共党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地质学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嘉善县人。1952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地质系并分配到中南矿冶学院任教。1980年5月调桂林冶金地质学院。先后担任系副主任,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兼任中国岩石矿物地球化学学会理事,杭州宝石应用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后为该校副院长。
然后,是我对“和氏璧不是传国玉玺”几点补充:
1、和氏璧之起源地:楚国。传国玺起源地:除了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及宋朝的一部不能作为史学作品的《太平广记》之外,历代以来公认的传国玺是出自“咸阳附近的蓝田山”的。
2、何为“璧”?扁圆形,中空之美玉也,。何为“玺”?印章也。和氏璧要研制成号称“四寸四分,厚得方之三”的玺,一般的打磨、雕刻技术可以达到吗?不知道研制当世“传国玉玺”的同志敢不敢保证他可以用扁圆形的中空的“和氏璧”及二千多年前的技术来制造这尊传国玺。如果真可以的话,和氏璧可是个巨大之璧,最小的半径也应超过十寸,其厚度也应超过三寸(如果没有现代的制玉技术,玺上的螭也不可能焊接上去,它也只能采用普通的打磨、雕刻技术),因为只能利用其内、外圆之间的玉石部分来制作传国玺。
3、袁奎荣有没有研究制作传国玉玺。
假如袁教授真的参与了其事,并且还加上他的夫人邓燕华的多年的研究,那么,这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原中南矿冶学院副院长、1990年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1988年5月被英国剑桥大学国际名人传记中心列入《世界名人录》的专家也实在不够专业精神了——就连我这么一个“小不懂”也可以找出这么几个疑问。
4、对“‘和氏璧’惊现杭州”之事有没有专家出来发表意见?有!同样是来自“东方网”的消息:
“浙江省博物馆副馆长、古文物鉴定专家李刚。李刚认为,“和氏璧”只是一个传说,历史上并没有确切记载。在尺寸、质料、颜色等基本问题都没办法弄清楚的情况下,对一个传说之物进行“复制”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它充其量只是个工艺品而已。”
——这就对了!韩非子的“和氏”只是为了表明自己不遇明主而已。至于传国玺,我已经说了许多了。看来,不仅在古代,即在当世,还是有那么的某些人,喜欢玩弄“传国玉玺”这游戏!
“传国玉玺”的确是一面观看中国历史的一个特殊的窗口。

代表了黄种人,不包括日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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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从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日本朝日新闻记者问刘翔:亚洲人在田径短跑上一直是弱势,许多人怀疑成绩的真实性,认为可能是服用了查不出的兴奋剂,请问你怎么看这问题?

刘翔答曰:日本和美国的医学一向比中国发达,服用兴奋剂的历史也比中国悠久得多,如果有这种药的话日美的运动员一定用过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就是日本人就算服用了兴奋剂也进不了前三名,更不可能得冠军!我先前说过我的成绩代表了亚洲,代表了黄种人,我想这里面应该不包括日本!

 

刘翔太厉害了,以前我只知道他的腿上功夫超强,110米栏天下第一,没想到,他的嘴上功夫也十分了得,让挑衅的日本记者哑口无言,自取其辱。

刘翔不仅在赛场上为国人争光,而且在民族大义上也在为国人长脸,不愧为好男儿,委实可敬可佩!

一言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信然!

刘禅是这样被诸葛亮折腾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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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禅是这样被诸葛亮折腾死的 2006-7-25 10:29:24    
作者:东方博客 踏歌而来    踏歌而来 的个人首页

 刘禅是这样被逼疯的!-中国最早的精神谋杀
  
  提起刘禅,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他是中国皇帝中耽于享乐的代表之一,只不过摊上有个好相父,才多混了几年。到了老诸死了之后就亡国了,最后还无耻的做了亡国奴,说出了“此间乐,不思蜀”这样的混帐话来,可是这真的就是事实吗?隐藏在事实后面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刘禅,刘备之子也,其父以仁德闻名天下,以白衣之身,打下了天下三分之一的土地。刘禅即使继承了刘备的十分之一,也端不会混帐到如此地步的。既然不是基因的问题,那剩下的解释就只有一个了,那就是刘禅根本就是在自暴自弃。至于刘禅为何会自暴自弃,这就要从一段失败的婚姻说起。
  
  大家读三国志蜀书时,多半关心的是诸葛亮传或者关张马黄赵传。极少有人去看二主妃子传的,而刘禅给逼疯掉的原因,恰好就载于二主妃子传中。
  
  三国志中的原文如下:“后主敬哀皇后,车骑将军张飞长女也。章陵元年,纳为太子妃。建兴元年,立为皇后。十五年薨,葬南陵。后主张皇后,前后敬哀之妹也。建兴十五年,入为贵人。延熙元年春正月,策曰:“联统承大业,君临天下,奉郊庙社稷。今以贵人为皇后。”
  
  三国演义中的原文如下:“时后主未立皇后,孔明与群臣上言曰:"故车骑将军张飞之女甚贤,年十七岁,可纳为正宫皇后。"后主即纳之。”
  
  大家这下知道刘禅的悲惨之处了吧,他竟然娶了张飞之女为妻,而且一娶就是两个。张飞是当世英豪,容貌自然生的惊世骇俗,足可令婴孩闻名止啼。而张飞之女的容貌呢,如果不出意外,应该长得比较象父亲。因为基因遗传有这样一个普遍规律,就是“女生象父,男生象母”。以遗传几率来算,张飞的女儿长得象母亲的几率是很小的,而两个女儿同时都长得象母亲的几率就基本上接近于零了。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景,章陵元年,刘禅这个15岁的小屁孩正憧憬着人生当中第一段美好的爱情的时候,家里面终于如愿以偿的给他娶亲了,立张飞的大女儿为太子妃。新婚之夜,当我们醉醺醺的小刘禅以颤抖的双手揭开新娘的盖头的时候,顿时吓傻了,竟然看见自己的三伯穿着新娘装坐在床上,唯一不同的是似乎没长胡子,年纪似乎也比较年轻。刘禅怀疑自己是不是喝高了,自己人生的初恋应该是位“神仙姐姐”才对,怎么会长得这个样子呢?是,一定是自己喝高了,出现了幻觉,都怪关兴、张苞那几个傻X灌我,还一个劲的说为了我好。于是,刘禅轻手轻脚的将盖头重新盖了起来,然后去圆桌那儿喝了几口醒酒茶,整理了一下自己头上的新郎冠,末了还用自己的手往大腿上掐了一把,确定非常痛之后,才坐回床边,鼓起勇气,重新揭开了盖头。可怜刘禅不是魔术师,那个盖头也不是魔帕,想变什么就变什么,盖头下依然是“如花姐姐”那张大脸。小刘禅这下慌了,酒也全醒了,转身就想逃,可是却被新娘抓住了胳膊(张小姐是谁呀!如果让你小样这样闪脱了,传出去岂不是坏了她爹的名头),一把扔在了床上,在床的一角嗦嗦发抖。嘴里想喊救命,却惊吓过度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来,反而因为张得过大,竟然脱臼了。还好新娘公鸭嗓子够洪亮,迅速唤来了太医,才没经受更大的痛苦。最后还是被嘴里塞双臭袜子,心有不甘的被新娘QJ了,从此落下了说话含混不清的病根。
  
  这样的打击对一个男人的身心打击是巨大的,忒别是对于一个情窦初开,渴望着人生幸福的小男人,轻则自暴自弃,重则自残身体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但无疑刘禅是坚强的,毕竟他继承了刘备那忍辱负重,审时度世的优良基因,这帮助他渡过了人生中的困难时刻,反而在由一个男人变为一个男孩的过程中愈发成熟起来。身残志不残的刘禅既然失去了生活幸福的权利,就开始把自己的生活重心放到国家大事上来,虽然还是太子,但他开始发愤图强,他立志要夺取天下。俗话说:“娶妻但求贤妇,只要能帮助自己降服六宫,辅助自己夺取天下,立她为妃又有何不可呢”!刘禅常常以这样的安慰麻醉自己,甚至开始乐于敷衍起张妃来了,可是他所不知道的是,人生的苦难,这才刚刚开始。看过三国志和三国演义的都知道,张飞性格上是有缺陷的,他常常喜欢饮酒至大醉,又喜欢酒后鞭挝健儿。而张妃作为张飞的女儿,身上无疑也是潜伏这这些性格缺陷的,当然这还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才会慢慢诱导出来。但是最糟糕的就是,在刘禅的身边,这些客观条件都存在。深宫的生活是寂寞的,时间显得那样的漫长,而心高气傲的张妃是不肖于和其它的妃子一起,去做那些莺莺燕燕的事的。于是打发时间的唯一途径就寄托在了身体单薄的刘禅身上,而刘禅对她欲迎还拒的敷衍态度,无异令她的生活更加苦闷。当这些因素都凑到一起,并且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后,量变演变成了质变,张妃身上那些潜伏的性格缺陷开始逐渐的明显起来。也许是一次不经意间的醉酒,也许是无意间打了下人一巴掌,张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于是,她也开始狂醉饮酒了,她也开始鞭挝健儿了,当这些特点全在一个女人身上出现的时候,后世我们通常简称为SM女王。开始时的对象肯定是一些太监,宫女,甚至是侍卫(张妃出身格斗世家,摆平侍卫自然不是难事),但当这些人得到教训,开始刻意躲着张妃,而张妃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了时,刘禅真正的灾难来临了。当然,事情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后世已经无从稽考了,只知道后主时常背人而泣。世人都以为刘禅是遗传到他父亲爱哭的毛病,可刘禅在赵云怀里哭过吗?在刘备把他扔到地上哭过吗?在拦截孙夫人的时候哭过吗?可见,刘禅从小就不是一个爱哭的孩子,为何偏偏娶妻之后变得爱哭了呢!至于另一个猜测认为刘禅是因为大权旁落,嫉恨诸葛亮而哭,这就更是牵强附会了,刘禅是有点恨诸葛亮,但不是因为权利的问题,这点我下面会提到的。实际上,刘禅之所以会背人而哭泣,原因我开始已经分析过了,其实是由他不幸的婚姻生活造成的。世人都认为刘禅当了皇帝,日子过得是多么的风流快活,可当刘禅伤痕累累的倒在床上辗转反彻,夜不能昧的时候,谁又真正理解他内心的痛苦呢?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的是,事物是不断变化的,虐待和被虐待也一样,当刘禅开始恣意的享受被虐的快感,并渴望着虐待的快感的时候。他是真正堕落了,由一个有志青年蜕变成了一个怪胎,更可怕的是这个怪胎掌握着国家的无上权利的时候,人民开始遭殃了。这也是后世之人认为刘禅是一个对宫女、太监非常残忍的暴君的原因。
  
  现在我们知道了事实的真相,原来刘禅其实只是一个苦命人,我们不禁要问:谁才是整个悲剧的导演者?谁才是那只卑鄙的幕后黑手?其实答案是很明显的,我们再来看三国演义的这一段话:“时后主未立皇后,孔明与群臣上言曰:"故车骑将军张飞之女甚贤,年十七岁,可纳为正宫皇后。”为什么要把孔明和群臣分开写呢,这其实充分说明了这个提案的主要提议人就是刘禅那位可敬的相父,而其他的群臣一看诸葛亮提议了,为了保持政治上的一致性,纷纷附议,由此葬送了刘禅的一生性福。
  
  可是,诸葛亮一生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何会在这种选妃的大事情上犯下如此大错呢?这,就要从诸葛亮那独特的审美观说起了。诸葛亮实在是非常独特的一个奇人,自小开始说话、做事都是特立独行,每每与众人相左。三国志上说:诸葛亮高兴的时候,好为《梁父吟》。《梁父吟》是个什么东东呢,它是古代的一首歌,非常忧伤,通常在葬礼上才唱的,而孔明却喜欢在有好事发生的时候唱它,奇特之处可见一斑。只是乐唱哀歌这些小毛病也就罢了,更为严重的是,诸葛亮对女人的审美观也与普通人有相当大的出入。这有些像红绿色盲,具体来说就是普通人认为美的,诸葛亮却觉得非常丑,而普通人认为丑的,他却认为非常美。以至于都到了大龄青年的年龄了,还是独身一人,成了卧龙村居委会那些大妈们的重点帮扶对象,经常被叫到居委会去进行单独相亲,可都被孔明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心中却一直为何处可觅佳人而苦恼。所以,当我们的诸葛同志一见到黄月英MM的时候,立时大为惊艳,眼睛也直了,脖子也硬了,呼吸也不顺畅了,哈拉子差点都流出来了。嘴里直呼:“辣块妈妈的,天底下还有这样美貌的小娘子呀,这可真是勾了我的魂去了。”当天晚上就屁颠屁颠的将黄小姐娶回了家中,以至于成了荆州地面上街头巷尾的一个传奇故事:众人皆谚曰:“莫作孔明择妇,正得阿承丑女”。事后,更有好事者向报社投稿,再加上书商的推波助澜,一时间关于孔明娶妻的各种版本的书籍大行其道。什么《我拿身体拯救你-我的月英》、《帅蛤蟆和丑天鹅的爱情故事》、《看孔明娶妻对人性美丑的探讨》都卖的脱销了,以至于书商都一版再版还是供不应求。最后,连文艺界都惊动了,于是在一位大导的拍板之下,一部超重量级的皮影戏诞生了《拯救丑女月英》。这部影片拍的非常成功,票房叠创新高,连汉献帝看了都唏嘘而泪下,提倡在全国掀起一场学习诸葛亮同志先进性事迹的活动。当大家都为诸葛亮娶妻而兴奋不已的时候,唯独诸葛亮不见了,呵呵,他是去搂着黄月英MM乐呵乐呵去了。(PS:后来,据荆州日报的资深大记者魏延进行深入调查,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所有书和剧本的作者虽然名字不同,但投稿和领取稿费的地址都是卧龙村XX号,而这个地址,正是XXX的地址)。
  
  由此可见,在刘禅娶亲的问题上,诸葛亮只是好心办了坏事罢了。出于对自己的义子刘禅的爱护,诸葛亮决心要给他找个天下最美的姑娘为妃。于是,每一位太子妃的候选人都必须经过他的亲眼甄别才能作准,并且规定以后选妃也要照此执行。当张飞的长女张X往诸葛亮面前一站时,老诸惊为天人,连骨头都酥了,心中暗叹:“恨不相逢未娶时”,当即拍板,立张飞长女张X为太子妃。咳,可怜呀,小刘禅的一生性福就这样葬送在他可敬的相父手上了,这也是刘禅有点恨诸葛亮的原因。
  
  十五年后,当张皇后死去,刘禅长长出了一口气,准备过一点有尊严的生活的时候。蒋婉这老小子又跳了出来,继承了诸葛亮的遗志,一定要将刘禅恶心到底。作主将张飞的小女儿又娶进了宫中,纳为贵人,后来又立为了皇后。可怜的刘禅,刚才喘了口气,以为自己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结果又被老天玩了,恨不得自己死了倒好,没办法,继续忍吧。
  
  又当了N多年泄欲工具之后,刘禅的身体和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当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信心,完全绝望的时候。司马昭听说了他的遭遇,拍案而起,义愤填膺,派邓艾来解救他来了。当他到了许都以后,司马昭立刻送了他许多真正的美女伺候他,无怪乎他要说出“此间乐,不思蜀”这样的话来了。

九三学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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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章程

 

(九三学社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2月7日通过)

    

总  纲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本社前身为抗日战争后期一批进步学者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在重庆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旧政协国共和谈期间,本社支持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反对内战,反对独裁,严正声明不承认伪“国民大会” ,同共产党一道进行斗争。解放战争期间,本社赞成中国共产党的各项主张,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民主运动,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斗争。随后,本社响应共产党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组织成员参加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为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和医药卫生等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走上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本社进一步明确了性质、地位和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半个多世纪以来,本社弘扬民主与科学的精神,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自我教育、不断进步的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本社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治、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本社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进入新世纪后,本社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全体社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新世纪三大任务贡献力量。
  历史的发展赋予民主与科学精神新的时代内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不懈努力;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发挥我社科技人才比较集中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崇尚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为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培育科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做出贡献。
  本社积极开展海外联络工作,促进祖国统一。
  本社努力促进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国际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本社积极反映社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建设是本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和发展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关系,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关键。自身建设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使我社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团结带领广大成员及所联系群众在多党合作道路上不断前进,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自身建设要继承、发扬我社优良传统,把握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保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本社的历史、章程及优良传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要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增强社的活力和凝聚力;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参政党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第一章 社 员


  第一条 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请加入本社。
  第二条 发展社员,按组织发展程序,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社员二人介绍,社组织经过联系培养、认真考察后,由申请人向社组织递交入社申请书,填写入社登记表,经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省辖市以上地方组织批准,层报社中央备案。
  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必要时可直接吸收社员。
  第三条 社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章,执行社的决议,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和社的活动,缴纳社费。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安定团结,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和发扬本社优良传统。
  (四)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水平,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四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社内组织的关于国家大事和有关工作的讨论,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三)对社的工作和社的各级领导机构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求社的组织给以关心和帮助。
  第五条 社员在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祖国统一事业和社的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 社员违反社章,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社的纪律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同时撤销社内职务)、留社察看(留社察看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开除社籍。
  对社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上一级地方组织批准。对各级委员会委员的纪律处分,须经同级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上一级组织批准。开除社籍,须经社中央批准。
  社员对处分不服,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第七条 社员有退社的自由。社员要求退社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上一级地方组织终止其社籍,层报社中央备案。
  第八条 社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参加社的活动,不缴纳社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通过,层报省级地方组织批准,可终止其社籍,并报社中央备案。
  第九条 社员工作地点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十条 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社服从中央。

    第十一条 本社的组织系统是:中央组织,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级、县级市地方组织及基层组织(直属小组、支社和基层委员会)。在社内实行分级领导,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社员的意见,下级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本社各级组织的领导机构,是各级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各级委员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才能做出决定。各级委员会对同级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中央的规定,按组织程序,上级组织可对下级组织的领导机构成员进行届中调整。

    第十三条 经社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可召开代表会议或全体委员扩大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本社发展组织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科学技术界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坚持在工作中发展、发展为了工作的原则,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基本方针和组织发展的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社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机关,是组织、推动社的各项工作的枢纽,具有服务、参谋、联络和协调的功能,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完善部门职责,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健全机关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社的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一祖国事业及其他社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者,由上级组织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七条 社的组织违反社章,损害社的声誉和人民利益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检查、改组领导机构的处分。对社组织的处分,须由上一级组织提出意见,层报社中央批准。

第三章 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社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的规模及代表产生办法,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十九条 社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并决定本社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三)修改社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全国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社工作,其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中央常务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社的重大问题;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中央常务委员会;
  (五)决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他们同时是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
  第二十三条 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与同届中央委员会相同,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领导全社工作。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会议召集并主持,原则上应每季度举行一次。中央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组织实施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二)召集并主持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讨论并决定本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并决定社中央工作机构的设置及秘书长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第二十四条 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中央主席会议,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主持中央工作。
  中央委员会主席、专职副主席组成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问题。
  中央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均由中央委员会主席或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委托一位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每届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社的日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二十六条 本社地方组织分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包括省辖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和县级市三级。一般不在县建立地方组织。
  社的各级地方组织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地方组织代表大会的规模及代表产生办法,由地方常务委员会决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组织由主委会议决定。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社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同级委员会的工作;
  (四)选举同级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同级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酝酿协商,并报请上级组织审批。
  地方组织的委员会因故不能选举产生时,由上级组织指定适当人选组成临时领导机构。
  筹建地方组织,其领导成员由上级组织指定。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同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地区社的工作,其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同级常务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地区重大社务;
  (四)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组成同级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条 地方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同时是该地方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地方常务委员会在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地方委员会职权,领导本地区社的工作,讨论决定社地方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及秘书长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并组成主委会议,主持社的地方工作。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同级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时,其任期相应改变。地方常务委员会和地方领导人,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社的日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和地方领导人产生为止。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三十三条 本社基层组织有:直属小组、支社和基层委员会。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在同一单位、系统或地区有社员三人以上,可建立社的直属小组;有社员七人以上,可建立支社;在社员人数较多的单位、系统或省辖市的区,有三个支社以上时,可设立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直属小组设组长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组长一人;支社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均由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五条 基层组织是社的工作的重要基础,其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组织社员结合实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方针、政策以及社章、社史,弘扬我社的优良传统,提高社员的素质;
  (三)努力发挥我社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在推动社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重调查研究,围绕国家大政方针、社会重大问题开展议政活动,并按社的组织系统反映意见、建议;
  (四)关心社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五)联系群众,协调关系,加强团结,过好组织生活;
  (六)发展社员,收缴社费。

第六章 社的干部


  第三十六条 本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健全培养选拔干部制度,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察干部,不拘一格地选拔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社务工作中实绩突出的、社员信任的优秀干部。
  第三十七条 社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社员的各项义务,并且要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热爱社组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
  (三)清正廉洁,谦虚谨慎,联系群众,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八条 社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对同一职务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九条 建立对社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和评议制度,健全社内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机制。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社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属于中央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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